努力促进就业稳定 积极构建和谐晋中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大力宣传
《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
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学法、懂法、用法的自觉性,确保《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得到全面遵守和正确实施,促进就业稳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构建和谐晋中。12月26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八楼会议室举行了两法集中培训,各县(区、市)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市属企业负责人和劳资人员250余人参加。
《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两法的颁布实施,是新形势下我国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重大成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大举措,它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广大劳动者的权益维护、民生保障的高度重视和关怀。同时也必将对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不仅有利于解决好劳动关系领域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更加切实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也有利于增强企业凝聚力,促进企业长远发展,并将对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就业促进法》将经过实践检验的积极的就业政策措施上升为法律,明确规定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为贯彻落实好十七大提出的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提供了法律保障。
此前,全市劳动保障系统通过知识竞赛、广播、电视、报纸、在线纺谈、现场咨询、宣传栏、宣传橱窗、户外广告等贴近百姓、通俗易懂的宣传形式,全面宣传两法知识。同时,还组织有关人员采取不同形式深入到企业、单位、机关、乡镇、社区、学校,广泛开展送百题问答、送宣传张贴画、送辅导讲座光盘的“三送”活动,积极开展两法的学习宣传,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普法宣传格局,推动两法宣传工作的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两法的贯彻实施创造了条件。
通过学习培训,劳动保障系统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劳资人员一致认为,收获很大,对两法的精神实质有了更深理解和把握,贯彻落实好两法,必将进一步提高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劳动纠纷,提高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水平;必将进一步对企业规范劳动用工,依法治企,自觉承担起应尽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