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市卫生局编制的《晋中市城市社区卫生发展规划(2006—2008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六日
晋中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
(2006年—2008年)
为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社会经济现状
晋中市地处山西省中部,全市总面积16441.13平公里,总人口3080324人,其中城镇人口1215761人,人口密度187.35人/平方公里,市辖1个城区、9个县、1个市、经济开发区。其中有14个街道办事处,118个乡镇、138个居委会以及2749个行政村。近年来国民经济持续增长,2005年财政收入52.6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33元,城镇年人均消费支出6659.57元。
(二)社区卫生资源现状
——全市共有3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个,覆盖率达14 %。
——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有卫技人员42人,其中医生22人,护理人员8人,医技人员10人,预防保健人员2人。接受全科医师岗位培训的有8人。
——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房屋使用面积情况:榆次区路西汇丰社区服务中心860 平方米,灵石县天石新城社区服务中心1028 平方米,寿阳县车站社区服务站117 平方米。
——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设备有:B超1台,心电图机4台,血糖仪2个,离心机2台,显微镜2台,X光机3台,电动吸引器2台,万能手术床1台,高压灭菌设备5台,恒温培养箱2个,电冰箱5台,洗胃机1台,药品柜236个,档案柜5个,急救箱3个,紫外线灯16个。有健康教育设备的有2家。
——全市有1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居民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与社区卫生服务供给之间存在着明显差距。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与城市建设和社区建设未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社区卫生服务经费投入不足,补偿机制不健全。
——医疗资源布局和结构不合理,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不平衡,网络尚待进一步健全。
——社区卫生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结构不够合理,素质普遍有待提高。
——社区卫生服务“六位一体”的功能没有真正体现,需进一步完善。
——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信息建设薄弱,管理相对滞后。
二、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总目标为:到2008年,我市榆次区、介休市等11个县(区、市)共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6 个,社区卫生服务站46个(详见规划表)。建立比较完善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实现“小病放心在社区、大病顺利进医院、康复平安在社区”的总体目标。
(二)具体目标
——按照总目标要求,力争用2年时间,整合资源,健全机构,夯实基础,建立较为完善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机构设置规划2007年底完成70%, 2008年底完成100%。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范围2008年达95%。
——到2006年底在大中型综合医院完成晋中市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中心和社区老年病管理中心组建工作。
——到2007年在预防保健机构完成晋中市社区妇幼保健、疾病控制、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组建工作。
——到2008年底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设备配备达到国家标准。
——到2008年全科医师岗位培训率达100%,达到国家标准,逐步建立起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长效机制。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健康档案建档率与服务人口之比到2007年底不低于60%、2008年不低于95%。
——2006年在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病例规范管理。2007年7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规范化管理。
——到2008年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满意率、服务利用率分别达到80%、60%。
——法定传染病报告率达100%。
——儿童“五苗”接种率达95%以上。
——到2008年儿童系统管理率达80%以上。
——到2008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80%以上。
——到2008年社区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70%以上。
三、设置原则
(一)坚持统筹规划,科学设置的原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的要求,与城市住宅小区建设相配套。在新建和改建居民区时,社区卫生服务设施要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二)坚持以人为本,方便群众的原则。按照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社区卫生服务站为补充的要求,每个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直接服务人口为2—3万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覆盖的地段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人口0.4-1.2万人,10万人口以上的街道办事处可增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坚持区域规划,合理配置的原则。对区域内的医疗卫生机构要统筹规划,立足于调整现有医疗卫生资源,辅以改扩建和新建。
(四)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的原则。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要以政府举办为主,现有卫生资源不足的,应加以补充和完善。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
(五)坚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规划必须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和可行性,要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相一致,并与农村城镇化及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相衔接。要先扩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街道办事处的比例,再逐步扩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城市社区居民的比例。
(六)坚持动态管理,优胜劣汰的原则。社区卫生服务与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息息相关,必须严格标准,加强监管,建立日常监督、考核及居民满意测评制度。根据公共卫生职能承担情况和日常监督、考核及居民满意度测评情况,对工作开展较好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奖励,对不符合标准的取消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资格。
四、建设标准
(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标准
——房屋和科室设置
按照有关标准,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有床位的每增加一张床位相应增加3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开展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工作的,增加相应的业务用房面积。机构要布局合理,环境温馨,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无障碍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科室的设置要按照卫生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进行合理设置。
——卫技人员配置
按照精干、效能的原则,根据服务功能、服务人口,设置卫生技术专业岗位,配备适宜学历与职称层次的全科医学、公共卫生、中医(含中西医结合)等专业执业医师和护士,药剂、检验等专业技术人员,其他有关卫生技术人员根据需要合理配置。所有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具有法定执业资格,并取得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持证上岗。
——设备配置
社区卫生服务的基本功能是为社区居民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必须按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要求,配置必需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设备。
(二)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中心设置
根据卫生部关于《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为促进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建立,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提高服务水平,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服务功能,建立16个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中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府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成立以分管市长为组长,市物价、建设、计生、财政、编办、教育、民政、人事、劳动保障、规划、卫生、药监、残联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晋中市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并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由市卫生局分管领导任主任。领导小组职责为:统筹协调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工作,研究和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和最后审议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为:负责社区卫生服务规划的具体组织实施。
——各县(区、市)要成立相应机构,结合当地实际,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把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区域卫生规划;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落实政策措施;要建立目标责任制,把辖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作为各级领导干部任期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调查研究、定期督查指导,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完成。
(二)明确部门职责,促进规划落实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依据本规划对全市社区卫生服务实行政策指导,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机构编制部门牵头研究制订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标准的意见。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教育部门负责全科医学和社区护理学科教育,将社区卫生服务技能作为医学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支持卫生部门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岗位培训及规范化培训。
——民政部门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社区建设规划,探索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做好社区卫生服务的民主监督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财政补助政策及财务收支管理办法。
——人事部门负责完善全科医师、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度,制定社区全科医师、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的聘用办法和吸引优秀卫生人才进社区的有关政策。
——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制定促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有关政策措施;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发展,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范围,并出台优惠政策。
——建设、规划部门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将社区卫生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并依法加强监督。在城市社区新建或改建时,小区公共设施的规划中应按照标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用房,并协调交付卫生行政部门安排使用。
——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指导和管理。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管理。
——物价主管部门负责研究制订社区卫生服务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管理办法。
——残联负责社区康复服务的指导和管理。
(三) 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各项经费
——各级政府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和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筹资和投入机制,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力度。从2007年起,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对社区卫生服务按社区服务人口人均5元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元/人,省财政补助2元/人)。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要求,区级和设区的市级政府承担社区卫生服务补助和主要责任,要按社区服务人口人均不低于3元和2元的标准在预算中安排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并应随经济发展和服务项目扩展逐步增加,以确保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各级政府要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必要的房屋和医疗卫生设备等设施。在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中,应统筹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房屋用地。城市建成区没有社区卫生服务房屋设施或达不到标准的,市、县(区、市)两级政府应负责购置或在现有公房的基础上改扩建,在社区卫生服机构用房未得到解决以前按照机构建筑面积标准和当地平均房租水平给予房租补助。
——各级财政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安排社区卫生服务业务培训专项补助经费,确保在2008年前基本实现所有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达到相应的岗位执业要求。
(四)加强行业管理,营造服务环境
——各县(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监督管理。按照规划,依法严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服务项目的准入。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行业规章、技术规范和评价标准,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服务安全。
——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通过调整现有卫生资源,对政府举办的一级、部分二级医院和有条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等基层医疗机构通过结构和功能改造,建成符合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现有卫生资源不足的,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举办者,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作用,保证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按照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部激励机制的要求,建立科学的人事管理制度。对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定编定岗、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的办法;改革收入分配管理制度,充分调动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为居民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积极开展社区首诊制、药品零差率销售、医药分开及收支两条线管理试点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运行机制,更好地维护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优势与作用。按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配备中医药服务人员和设备,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健康教育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特别要积极应用针灸、推拿、拔罐、中药熏蒸等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中医药适宜技术、为社区居民服务。
(五)扩大医保范围,完善救助制度
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在医疗保障中的作用。按照“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不断扩大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管理办法和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范围,将符合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引导参保人员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探索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加强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教育。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培训基地,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培训。对已经从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人员和由其他医疗机构转入社区开展卫生服务工作的相关人员,采取脱产或半脱产的方式进行符合社区卫生服务要求的岗位培训,同时有计划地开展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工作。
完善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制定培训计划,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具有全科医学特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较强的继续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提供更多的继续教育机会;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技术人员的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技能和服务水平。
建立吸引和稳定社区卫生人才队伍机制。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和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凡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满五年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优先参加相应的培训或业务进修。
(七)构建三级网络,建立转诊制度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社区卫生服务建设要求及《晋中市城市医疗机构支援社区卫生的实施方案》,构建以大中型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为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前哨的三级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实行分级管理,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大中型医院分工协作制度,适宜社区开展的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项目要逐步交由社区开展,畅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安全的医疗服务。